新民随笔丨“让座”岂能变生意
新民随笔丨“让座”岂能变生意
新民随笔丨“让座”岂能变生意
早高峰的地铁(dìtiě),谁不想一上车就舒舒服服地有个座位?嘿,有些人啊,脑袋一转就动起了(le)歪心思,搞起了“5元占(zhàn)座”的买卖。更离谱的是,还推出了“包月套餐”,一个月50元,这是把公共资源(gōnggòngzīyuán)当成自家(zìjiā)的“聚宝盆”,使劲儿薅羊毛!上海地铁运营方对此表示坚决反对。
今年年初,一则“早高峰地铁卖座位”的新闻闹得沸沸扬扬。等警方一查,原来这“5元卖座”是自导自演的一出(yīchū)“闹剧”。谁能(néng)想到,这当初(dāngchū)自编自演的“戏码”,现在还真成了某些人眼里的“商机”。有人认为,既然相关法律法规没明确禁止地铁“有偿让座(ràngzuò)”,按照“法无禁止即自由”的原则(yuánzé),“有偿让座”好像还有那么点合理性(hélǐxìng)。但“有偿让座”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社会(shèhuì)公共利益,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。
“有偿让座”和占用(zhànyòng)公共车位、公共绿地,本质上没啥两样,只是程度不同罢了(le)。一旦公共资源变成了能买卖(mǎimài)的“商品”,这看似聪明的“小把戏”,占到便宜的其实是那些不劳而获、像“黄牛”一样的人,真正受到(shòudào)伤害的,是所有遵守规则、渴望公平的乘客。
地铁作为公共交通资源(zīyuán),它的存在就是为了(wèile)满足广大乘客的出行需求,可不是谁(shuí)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的私有财产。地铁或者相关(xiāngguān)主管部门,得赶紧完善规章制度,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基础上,把(bǎ)针对地铁占座收费这类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和处罚措施进一步明确、细化,让管理更有依据。
同时,地铁方面也得加大宣传教育的(de)力度,加强巡查,完善监控设施(shèshī),对那些不文明的乘车行为,该劝阻就劝阻,该制止就制止。可千万别再(zài)让这种“有偿让座”的闹剧在(zài)地铁上重演了,让地铁回归它原本的公共属性,让每一位乘客都能在公平、有序(yǒuxù)的环境里舒舒服服地出行。
来源(láiyuán):新民晚报 作者:方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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